退货说明:
一、 退货要求:
一)以下情况允许退货:
1、 是由非客户(乙方)造成的质量问题;
2、 由供货方造成的订单商品与实物不符;
3、 商品/发票/单据齐全;
二)以下情况不予退货:
1、 收货时务必认真核对,切勿拆开/损坏商品及外包装(如包装受损本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退货);若您或您的委托人已签收,则说明订单商品准确无误,垦丰商城有权不受理因包装或商品破损、商品错漏发、商品表面质量等问题为由的退货申请。若对商品质量有疑问,请在配送人员未离开时,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沟通。客服电话:0451-56160315或0451-56160316
2、 收货后、任何已开袋或包装破损、雨淋、霉变、虫食等外界因素影响的商品,不予退货;
3、 任何因为非正常操作或存放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,不予退货;
二、退货政策:
1、免费退货:
1)验收现场发现商品与网站上不符(包装/规格/重量/产地/保质期等等)
2)验收现场发现商品损坏(品质/外包装)
3)验收现场发现商品与送货单明细不符
2、有偿退货:
由于客户(乙方)在购买商品时,选错所需商品或商品重复下单,商品送达目的地未接收时,退货运费由客户承担。
退货手续费收取说明如下:
1)已交款,未发货的情况下,客户如因选错商品或选重商品需要退货的,按货款的10%收取退货费。
2)已交款,已签收的情况下,客户如需退货,按货款的50%收取退货费。
退货地点:如因2.2)条,客户需将所退商品保持原样于 7 日之内自行送回/邮寄/配送到垦丰指定退货地点。
三、退货流程:
1、 客户致电客服电话0451-56160315或0451-56160316提出退换货申请,按公司政策,由客服人员代操作或指导客户操作退货的操作步骤。
2、 提交退货申请成功后,相关审核人员会在提交申请12小时内审核通过,查看状态为“退货已审核”即可将商品返回供货方指定地点。
3、 商品退回后由供货方检查商品无误后,系统将为您退款,退款将会按照您付款的方式于7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(银行卡支付会延迟几个工作日)。
温馨提示:
1、 订单状态显示为“待发货”和“已签收”方可办理退货。
订单“已签收”状态,3日内未做售后申请,订单将自动变为已完成状态。此时不能对订单进行退货等业务的操作,但仍可查询订单详情。